8月6日,交通运输部印发《关于推动交通运输领域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指出,到2035年,交通运输领域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指导意见》提出的主要任务包括三大领域,共1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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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先进信息技术应用,逐步提升公路基础设施规划、设计、建造、养护、运行管理等全要素、全周期数字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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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ETC)门架应用,推进车路协同等设施建设,丰富车路协同应用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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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公路感知网络与基础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在重点路段实现全天候、多要素的状态感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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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智能视频分析等技术,建设监测、调度、管控、应急、服务一体的智慧路网云控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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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托重要运输通道,推进智慧公路示范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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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应用公路智能养护设施设备,提升在役交通基础设施检查、检测、监测、评估、风险预警以及养护决策、作业的快速化、自动化、智能化水平,提升重点基础设施自然灾害风险防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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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智慧服务区,促进融智能停车、能源补给、救援维护于一体的现代综合服务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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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行一体的综合性管理服务平台建设。
在助力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指导意见》提出,推进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5G)等协同应用、北斗系统和遥感卫星行业应用,加强网络安全保护,推进数据中心、人工智能的建设和应用。逐步在高速公路等实现固移结合、宽窄结合、公专结合的网络覆盖。协同建设车联网,推动重点地区、重点路段应用车用无线通信技术,支持车路协同、自动驾驶等。探索推动北斗系统与车路协同、ETC等技术融合应用,研究北斗自由流收费技术。加快新技术交通运输场景应用的安全设施配置部署,强化统一认证和数据传输保护。
在完善行业创新基础设施方面,《指导意见》提出,加强以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等重要载体为引领的交通运输领域科研基地体系建设,鼓励社会投资科技基础设施,推动一批科研平台纳入国家科技创新基地建设。推进交通基础设施长期性能观测网建设。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推动建立涵盖政府、企业、行业协会和专业机构的协同机制,强化部门协同、区域协调和跨界合作,共同推进交通运输领域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鼓励产业链上下游协同攻关、融通合作,优化生产服务方式、创新建设与运营模式,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营造创新要素集聚、市场主体互利共赢、公平有序发展的产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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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交通运输部